要求:下载、填写相应信息、打印后: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博士新生:由新生本人、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在职者还要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
2、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由新生本人、所在高校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
寄送至我校研招办,我办收到并签字、盖章后不再寄回,至9月开学后,由新生本人到研招办取回其中两或三份。
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生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