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 金委)将继续选派日本研究相关专业优秀人才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二、 协议内容
协议名额 4人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留学期限(含预科)一般最长为54个月。
选派专业领域
哲学、文学、艺术学,研究方向与日本研究相关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须即回国,不提供回国旅费。
三、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 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须于2018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熟练掌握英语及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 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四、 申请办法
申请准备
按对外联系材料说明的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3月1-15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 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 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 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六、 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 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入学 通知书者将取消资格。
七、 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派出时间为2019 年4月初。
八、 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具体步骤
|
1
| 3月前
| 申请准备
| 按对外联系材料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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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1日 -15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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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15日-20日
| 推荐人选名单公示
| 推荐人选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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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参加中日双方评审。(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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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7月
| 第一次选考合格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候选人。录取通知、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其转发至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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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月至9月下旬
| 申请留学院校
| 留学候选人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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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月下旬
| 提交留学院校接收通知书
| 将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riben@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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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9年2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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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9年3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1. 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留学服务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2.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http://apply.csc.edu.cn)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3. 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 明书》等。
4.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申请、报到证领取等事项。
5. 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和日方导师,确认赴日时间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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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9年4月初
| 派出
| 1.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10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因本奖学金录取人员既属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也是曰 本国费留学生,故需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外国人留学生的有关规定。
详见以下网址:
http://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60129/20160129143226 1296.pdf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http://www.mext.go.jp/amenu/koutou/ryugaku/06032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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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8816568
邮箱:peiyangban@bfsu.edu.cn
十、注意事项:
1. 请仔细阅读附件说明,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2.请将留基委网申表及所上传所有附件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02室)审核、存档,存档期为3年。请严格按照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见附件)进行材料准备,并将对外联络材料纸质版送至培养办,此材料将用于留基委评审。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3月15日下午5点。
3.不得推荐课程成绩不及格、存在心理问题或其它违纪情况的研究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4.请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认真考虑,谨慎申报。获批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留学资格。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01.16
附件:
1.外方奖学金申请表
2.专业领域及研究计划
3.健康诊断书
4.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5.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