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2/ ),2018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总计32300人,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计划选派8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300人。
为保证我校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和研究生做好准备工作:
一、公派项目及申请条件
项目名称
| 校内申请时间
|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 申请条件
| 应提交申请材料
| 注意事项
| 留基委项目专栏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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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3月20日至3月30日
|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 1.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2.我校在读博士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博士一年级学生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注: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且年龄不得超过35岁。
|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1.需在3月20日前获得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
2.按照留基委要求,联合培养博士项目需进行校内评审,请预申请者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如有学术发表请一并附上,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校内专家评审会一般在3月20日之前一周召开,请提前做好准备。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的研究生名单将在3月20日前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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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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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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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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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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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研究生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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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学习计划(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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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外导师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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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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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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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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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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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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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统一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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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3月20日至3月30日
|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12-24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 1.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
2.国际组织学院硕士一年级学生可申请攻读硕士学位项目。
|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需在3月20日前获得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
|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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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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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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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习计划(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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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外导师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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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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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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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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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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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研究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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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研究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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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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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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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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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 3月20日至3月30日
|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 1.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
2.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
3.我校在读博士生研究生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博士一年级学生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注: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且年龄不得超过35岁。
| 要求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1.需在3月20日前获得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
2.按照留基委要求,联合培养博士项目需进行校内评审,请预申请者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如有学术发表请一并附上,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校内专家评审会一般在3月20日之前一周召开,请提前做好准备。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的研究生名单将在3月20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 http://www.csc.edu.cn/chuguo/s/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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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及进度安排
1.申请人请于3月20日至3月30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申请表中“派出渠道”请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2.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在最后一页签名)及相关附件(按顺序排列并夹上),培养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包括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及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拟留学单位的学术声誉和国外导师的学术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按优先推荐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根据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与申请人材料和培养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并于3月30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单位推荐意见及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过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研究生院完成网上受理,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5.4月至5月留基委组织专家评审。申请学费资助的研究生需参加留基委组织的专家面试(初审通过后,留基委将以邮件形式将面试时间等信息通知研究生本人,请及时关注。
6.录取结果将于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材料由留基委发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接到材料后,将统一发送给研究生个人。
三、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相关项目专栏(链接已附),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2.不得推荐课程成绩不及格、存在心理问题或其它违纪情况的研究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请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认真考虑,谨慎申报。获批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留学资格。
四、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8816568
邮箱:peiyangban@bfs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