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中日双方每年互相派遣110人到对方有关院校进行学习和研究,由接受方提供相关费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选派11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日本的综合科技竞争力在全世界名列前茅,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以及材料工程、汽车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制造、海洋工程等应用学科是其传统强项;农业、环境科学、医学、齿科等领域,也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研究能力;汽车、电气、装备制造、动漫等产业高度发达。至今,日本共有22人获得诺贝尔奖,其中物理学奖9人,化学奖7人,生理学或医学奖1人,其他为文学奖及和平奖。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110人,其中文科约30人,理科约80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抵日后一般需参加预科学习,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以日方的通知为准。
留学期限: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54个月,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60个月。
3. 选派专业 专业不限。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奖学金资助(含预科)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预科学习(日方称研究生)。2018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即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2018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即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课程学习。一般为36个月。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优秀在校学生或正式工作人员。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原则上于2017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6. 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四、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
按奖学金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申请人于3月1日至3月10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单位推荐意见及材料报送
申请人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所在院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
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送至行政楼302室,。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联合选拔考试,通过选拔考试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
留学候选人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录取通知后,填写留学志愿书,凭 “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在9月中旬前将志愿书及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留学候选人一般须于申请当年10月至第二年9月参加日语培训(以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的通知为准);部分日语达到N2及以上人员,通过提前赴日考试后可只须参加申请当年8-9月的专业日语培训。
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食宿由留学人员自理。
六、派出
一般在2018年10月初派出;部分通过提前赴日考试且专业日语培训合格人员可选择2018年4月派出(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赴日后应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guanliguiding,并遵守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奖学金外国人留学生的有关规定,详见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ryugaku/boshu/1357027.htm。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 1 | 3月1日前 | 申请准备 | 按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 | 
| 2 | 3月1日—1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 3 | 3月20日前 | 申请受理 | 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对外联系材料及经公示后的推荐人员名单。 | 
| 4 | 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通过材料审核人员参加中日双方联合面试。 | 
| 5 | 6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联合面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 
| 6 | 6月至8月31日 | 申请留学院校 | 请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 | 
| 7 | 9月中旬 | 提交内诺书 | 将内诺书及志愿表统一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 8 | 10月初 | 日语培训 | | 根据留日预校的开学通知按时报到,并参加日语能力分班考试。日语教师团将根据日语能力分班考试结果决定每个留学人员的日语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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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第二年3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1.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 2.派出前自行联系日方接受院校和日方导师,通知赴日时间 | 
| 10 | 4月初 | 派出 |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内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 
八、注意事项
1. 请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留基委网站2017年国外合作项目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