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800),2017年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及通过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共计划选派1150人。该项目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准备工作:
一、选派总体情况
选派类别
| 期限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12-24个月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3-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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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36-48个月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6-24个月
|
二、我校受理申请条件
1. 我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article/709)及《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800)规定的申请条件;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
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4.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互换奖学金按照各互换奖学金简章要求提交邀请信,如无要求,申请时可不提交邀请信,留学单位由外方落实。
三、申请流程
1.请申请人于3月20日至3月27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所在院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
3.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及所上传附件材料,按顺序将材料码好并用夹子夹住(不用订)送至行政楼302室用于存档。
4.上报留学基金委申请名单及校字公函。
5. 4月-5月留基委专家评审。申请学费资助的同学需参加留基委组织的专家在线面试评审(材料初审通过后,留基委将邮件通知个人面试时间等信息,请在此期间经常查看网申表上填写的邮箱)。
6.录取结果将于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留基委发至学校,由学校统一发给个人。
四、重要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3月2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中的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各项申请材料。
|
2
| 3月20日-3月27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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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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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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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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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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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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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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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 请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留基委网站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98)。
2. 请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认真考虑,谨慎申报。获批后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放弃留学资格。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8816568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