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 选派类别 | 期限 | 
|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 12-24个月 | 
|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 3-12个月 | 
1. 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应届毕业生由人事处受理);
2.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和网络工程。
4.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并有中外双方确定的学习计划。
三、申请流程
1.请申请人于3月20日至3月27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表中“派出渠道”请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2.申请人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所在院系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院系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
3.申请人在提交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及所上传附件材料,按顺序将材料码好并用夹子夹住(不用订)送至行政楼302室用于存档。
4.上报留学基金委申请名单及校字公函。
5. 4月-5月留基委专家评审。申请学费资助的同学需参加留基委组织的专家在线面试评审(材料初审通过后,留基委将邮件通知个人面试时间等信息,请在此期间经常查看网申表上填写的邮箱)。
6.录取结果将于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留基委发至学校,由学校统一发给个人。
|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 1 | 3月2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中的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各项申请材料。 | 
| 2 | 3月20日-4月5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表中“派出渠道”请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3 | 4月-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4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 | 
| 5 | 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