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关于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25人/年(含攻读学位人员连续占用的奖学金名额)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规定为准。
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访问学者:3-12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具体详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重点资助专业领域指南。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荷兰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1000欧元/月,一次往返国际旅费1400欧元,签证费300欧元,保险费400欧元,学费/科研补贴1713欧元,其他300欧元,奖学金总额16,113欧元/12个月。具体资助金额按当年荷兰资助标准执行。另,如接收院校收取的学费/科研津贴高于奖学金提供金额,超出部分由留学人员自理。
学年末,中荷双方将对通过该项目赴荷攻读学位人员(学制长于1年)进行学术审核,如通过审核,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访问学者身份,申请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6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除访问学者身份外,申请人年龄应在18-35周岁间(即199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到198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 除本科插班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身份外,其余均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申请攻读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派出时需完成国内本科大学二年级课程学习,由外方院校决定具体在荷入学年级。
4. 获得荷兰学校正式入学通知或导师邀请信。
5. 语言要求:
本科插班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请先与外方学校导师确认是否需要办理Nuffic认证,如需办理请联系Nuffic在华代表机构NESO China,登录http://www.nesochina.org网站可查阅相关信息。最低语言要求为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具体英语要求请参照申请院校及专业相应规定。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及访问学者: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无须提交指定语言证明。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根据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1),下载2017/18年度荷兰互换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再进行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详情可查阅荷方项目网站。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Sino-Dutch Scholarship Program”。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6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nesochina.org)进行网上报名。单位推荐意见请由相关院系负责老师在2017年1月16日前发至peiyangban@bfsu.edu.cn。学生完成网申后将报名表及所上传的相关附件打印后交至院系负责老师处审核,审核无误后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02室)用于存档。
3.申请受理方式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
4.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7/2018年度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7年4-5月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荷方通知为准。
六、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16年12月15日前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根据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对外联系材料。
| 详情可查阅荷方项目网站
https://www.studyinholland.nl/%20scholarships/scholarships-administered-%20by-nuffic/sino-dutch-scholarship
|
2
| 2016年12月15日—
2017年1月16日
| 报名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须获得荷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信。
|
3
| 3月
| 材料
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初审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荷方。
| 2017年2月10日前须将申请材料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4
| 4-6月
| 公布最终
录取结果
| 荷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最终录取结果以荷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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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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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准备2017年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附件2 2017年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