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人, 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 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 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 留学期限3-10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人, 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人, 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语言预科的,预科期间的学费自理。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 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3. 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五、选拔推荐办法
申请者于2017年1月5 – 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请学生在完成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及所有网申上传附件交至行政楼302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工作安排。
七、对外联系材料
请按照《填报对外联系材料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派出及管理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