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3-11 [来源]: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选派工作,特制订《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满足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需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相关专业人员出国留学,加强国内外联合培养,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派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培养单位推荐,校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培养单位(院、系、所)负责初选、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网上公示后上报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选拔对象

(一)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二)外语类人才

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

1.支持非通用语种教师培养

(1)按需选派非通用语种在职教师赴国外研修、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支持选派拟作为非通用语种教学人员培养的英语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教师赴海外强化学习;

(2)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在校生(含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2.按照学生自愿、择优遴选、按需派出的原则,从北京外国语大学选派一批英语专业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赴对象国进行2-3年语言强化学习,培养国家亟需但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非通用语人才。

3.按照“独有语种成班派出,稀有语种按需选派,招生规模较大语种择优选派”的原则,选派非通用语种本科生在读期间赴对象国进行课程等学习。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各校语种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各校相关语种指导性选派计划,由学校统筹选拔推荐。

四、选派计划

2016年共计划选派1150人(含部分国家互换奖学金)。

五、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

留学期限

身份要求

学校主管部门

高级研究学者

3-6个月

在职教师

人事处董老师、马老师

88816286/6209

cfd@bfsu.edu.cn

东院行政楼317

访问学者

3-12个月

在职教师

博士后

6-24个月

在职教师

本科插班生

3-12个月

在读本科生

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

48-60个月

在读本科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2-24个月

应届本科毕业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6-48个月

应届硕士毕业生

研究生院郭老师、田老师

88815290/6568

peiyangban@bfsu.edu.cn

东院行政楼303B/302

联合培养博士生

6-24个月

在读博士研究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2-24个月

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

联合培养硕士生

3-12个月

在读硕士研究生

六、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纳入互换奖学金者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

(2)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硕士生: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二)外语条件

1.外语类人才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2)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非通用语种留学候选人应为英语或相近语种专业在校师生或相关专业在外优秀自费生。

2.国别与区域研究人才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外语水平合格条件

(2)联合培养硕士生外语水平合格条件

(三)选派范围不包括:

1.我校与北京市教委合作共建“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项目的获得者;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5.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6.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7.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同一申报时间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七、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主要内容

3月9日(周三)前

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院、系、所)提交校内评审材料,包括:1.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度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

2.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IELTS 、TOFEL、WSK等,根据外方院校要求,提交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证明;

4.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5. 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

6. 学习计划(外文,双方导师签字);

7. 获奖证书复印件;

8.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提交)。

说明:请按顺序准备上述材料,非英语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经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月9日(周三)—

3月11日(周五)

培养单位(院、系、所)召开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包括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发展潜力及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拟留学单位的学术声誉和国外导师的学术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按优先推荐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3月14日(周一)

各培养单位(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出国留学工作的负责人将申请人材料和培养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汇总,报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过期不提交上述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月14日(周一)—

3月18日(周五)

研究生院组织召开校内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匿名投票意见,确定学校正式候选人并公示。

3月20日(周日)—

3月30日(周三)

(1)正式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或附件4“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2)《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培养单位根据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如实填写,避免千篇一律。3月26日前将word版本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由研究生院在网上受理平台统一填写提交。

(3)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候选人需提交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研究生院上传,《国内导师推荐信》请候选人于3 月26日前扫描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

3月30日(周三)—

4月5日(周二)

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受理。

4月15日(周五)前

研究生院完成网上受理,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4月—5月

纳入与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的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向外方推荐,并根据外方奖学金落实情况确定录取名单。由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录取(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研究生院将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转发至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院系,申请人也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6月—9月

研究生院协助被录取人员办理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详细信息请查阅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514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年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3: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附件4: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