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1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 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60个月;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54个月。
3.选派学科门类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2021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2021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为36个月。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 研究生最迟须于2020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5.1986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
6.5分、托福(IBT)9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0年3月1-13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3日下午5点前)提交申请材料。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本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六、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七、日语培训
留学候选人须前往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立在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留日预校)参加日语培训,培训最长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取得日语N2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如通过2020年7月中旬的提前赴日审核,仅须参加2020年7-8月专业阶段的日语培训。留日预校将在2020年10月组织留学候选人(不包括已通过提前赴日审核人员)进行日语免修考试,确定每位留学候选人所需培训学时。留学候选人(包括通过提前赴日考试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日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 日语培训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
八、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均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1年4月或10月初。
九、申请及选派流程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1 |
2020年3月前 |
申请 准备 |
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2 |
3月1日-13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网申表纸质版;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推荐意见word版(字数控制在450字以内);对外联络材料纸质版。 |
3 |
3月30日前 |
申请 受理 |
候选人名单公示。 |
4 |
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参加中日双方评审。(网报时请准确填写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
5 |
6-7月中旬 |
第一次选考合 格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候选人,并通过邮件通知第一次选考结果。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将直接邮寄给留学候选人本人。 |
6 |
7月中旬 |
提前赴日审核 |
取得日语N2及以上证书的留学候选人可根据通知报名参加,通过人员须根据留日预校通知参加7-8月专业阶 段的日语培训。 |
7 |
7月下旬至9月下旬 |
申请留学院校 |
1.留学候选人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2.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提交取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至ouyafei5@csc.edu.cn。 |
8 |
9月下旬 |
提交留 学院校 接收通 知书 |
留学候选人将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邮件主题为“2021年度MEXT内诺书+姓名”。 |
9 |
9月底-10月初 |
日语培训 |
留学候选人根据留日预校的开学通知按时报到,并参加日语免修考试。留日预校将根据考试结果决定每位留学候选人的日语培训时间。 |
10 |
10月至2021年2月 |
第二次 选考 |
日方审核留学候选人提交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并落实最终留学院校。 |
11 |
2021年2月 |
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材料。留学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录取结果。录取人员如因故放弃,需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取消资格手续 |
12 |
2021年3 月或9月 |
办理派出手续 |
1.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联系方式。 2.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http://apply.csc.edu.cn)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3.签订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4.统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赴日签证及其他派出事项。奖学金资助由日方在录取人员赴日正式入学后按月发放。 5.自行联系日方接收院校确认赴日后有关事宜。 6.赴日机票由日方指定订票机构预定,航班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邮件通知。 |
13 |
2021年4月初或10月初 |
派出 |
1.留学人员自抵达日本后10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日本使(领)馆教育处(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2.本奖学金录取人员既属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同时也是日本国费留学生,故需同时遵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关规定及日本政府国费外国人留学生制度有关规定。详见以下网址: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90530/2 0190530143709_6124.pdf 日 本 政 府 国 费 外 国 人 留 学 生 制 度 有 关 规 定 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ryugaku/060 32818.htm |
十、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88116568
邮箱:peiyangban@bfsu.edu.cn
办公室:行政楼302室研究生院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