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爱尔兰共和国政府教育合作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确定的 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 12 个月,资助期限为 8 个月。
3.选派规模 3 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爱尔兰政府提供的学费(硕士研究生最高 12,750 欧元/人,超出部分自理),奖学金生活费(1000 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出国留学人员补贴(硕士研究生:200 欧元/月)。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2 年 4 月 20 日之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获得爱尔兰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3.语言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雅思(学术类)6.5 分;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5月9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 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表中“受理机构”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 2018/2019 年度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一)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在2018年5月10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及留基委网申表打印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302室),单位推荐意见请提前发送至peiyangban@bfsu.edu.cn。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先进行材料初审并统一提交至爱方负责部门,以确定录取人员。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 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在提交申请材料同时提交爱方邀请信。爱方一般于 2018 年 7 月起通知录取结果。
2. 被录取人员一般于 2018 年 9 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爱方通知为准。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 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8816568
邮箱:peiyangban@bfsu.edu.cn
地址:行政楼302室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 间
| 程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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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 年 4 月 20 日前
| 准备
| 参照《关于准备 2018/2019 年度与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 明》准备材料
| 申请材料清单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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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8 年 4 月 20 日-
2018 年 5 月 18 日
| 申报
| 申请人网上申报(4 月 20 日-5 月 15日),在 5 月 10日之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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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 年 5 月底
| 材料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初审并将合格申请人材料提交至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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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8 年 7 月起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爱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最终录取结果以爱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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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8 年 9 月起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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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关于准备 2018/19 年度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二:2018/19 年度爱尔兰互换奖学金申请表